四、药品质量监督
监督是管理的职能之一。实行严格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对于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等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药品质量的概念什么是质量?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曾对质量一词暂拟如下定义:“质量是指产品或作业所具的的、能用以鉴别其是否合乎规定要求的一切特性或性能”。产品质量指的是产品能够满足社会与人们的需求的一切特性所具备的那些自然悔改或特性也就是使用价值。这些属性区别了不同产品的不同用途,满足了人们的不同需要。产品不同,用途各异,人们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也不同。我们把这种要求称为产品的质量特性。质量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产品的质量特性的重要程度不是固定不变的,这将由用户产品质量的不同要求来决定。例如同样是葡萄糖,有注射用、口服用、工业用,它们的质量要求是不同的,因此质量标准也是不同的。
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根据药品的用途以及人类长期来用药经验,药品的质量特性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1)疗效确切;(2)使用安全,毒副作用小;(3)稳定性好,有效期长;(4)给药方便;(5)价格便宜;(6)包装适合,方便于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上述这些质量特性中(1)和(2)为关键质量特性,或称真正质量特性,因为如没有这两种特性,便不能成为药品。因此,可以把药品质量特性概括为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药品的质量特性已逐步量化,能科学地进行量度,也就是通过一系列数据的指标直接间接地反应出来。如性状、鉴别试验、含量(效价)测定、pH值、安全试验、溶血试验、杂质检查、重量差异检查等,主要是通过代用特性来反映的,把反应药品质量特性的技术参数、指标明确规定下来,形成技术文件,这应是药品的质量标准。药品的质量标准由国家或卫生部制定并颁布,称为国家药品标准或部颁标准。药品质量标准是检查药品是否合格的尺度。就国家对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而言,药品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之分,只有合格的药品才能使用。这和其它产品不同,因为其它许多产品允许有等外品、次品、处理品,而药品的不合格是决不允许作为次品、处理品来生产、销售的使用的,否则将受受到法律制裁。
药品的质量虽然必须根据药品标准来衡量,但还需要考察其在使用的反应,特别是有无疗效不确切、毒副反应大等问题,不断研究药品真正的质量特性。
与药品质量概念相联系,还有药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工作质量的概念药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工作质量不同于药品质量,它不直接反映药品本身的质量,而是反映生产、销售、使用中保证药品质量标准的工作质量水平。它综合地反映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管理工作,技术工作的组织工作对达到药品质量标准的保证程度。从加强质量管理的要求来说。包含着提高药品本身的质量性能,也包括提高药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工作质量。
(二)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概念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通过立法所授与的权力,根据国家制定的药品标准、法规、制度、政策,对本国药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以及影响药品质量的工作质量进行管理,包括对进出口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三)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必要性和作用药品质量监督是由药品本身的特殊重要性决定的,是药品社会化大生产的必要产物,是科学技术和科学管理发展的结果。它的必要性和作用,是密切相联互为因果关系的。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药品具有防治疾病、康复保健、计划生育的重要作用。但大多数药品又具有不同程度的毒副反应;其专属性很强,用之得当可治病救人,答之管理甚至可危及生命;药品的真伪优劣很难从外观直接掌握;药品的质量检查科学技术性很强,合格品与不合格品易混淆;药品是与人们生命健康有密切关系的商品,常有不法分子以假充真以谋以暴利。由于药品的这些特殊性,必须由国家制定药品标准,由代表国家的专门机构使用现代科学技术,采用法律有和行政的方法,对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才有可能保证人们用药安全有效。
2、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虽有质量管理的机构和制度,但因生产经营中数量和质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矛盾时,往往偏重于数量和经济效益。只有实行国家对药品质量监督管理,才能协调和控制这种矛盾,保证药品质量。
3、药品质量监督管理是促进制药工业、医药商业发展的动力。产品质量高低是衡量国家的经济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产品质量问题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来说是能否存在和发展的关键问题。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必将促进企业完善全面质量管理帮助企业认识和解决质量管理中的问题,促使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多快好省地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4、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可及时发现药品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整顿和淘汰那些毒副反应大、疗效不确切的品种,提高临床用药水平。
5、药品质量监督是维护社会法纪、保护人们健康的有力武器,同那些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危害社会秩序、谋财害命的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
(四)药品质量监督管理方式和内容
1、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类:
(1)从时间顺序上,可以为事前监督,日常监督和事后监督;
(2)从对象范围方面,可以分为全面的一般监督和某一方面的专门监督;
(3)从采用方式方面,可以分为自我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4)药品品种的整顿和淘汰;
(5)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和中药材市场的药品进行检查、抽验,及时处理药品质量问题。
(6)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业务工作。
(7)调查、处理药品质量、中毒事故,取缔假药,处理不合格药品,执行行政处罚,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向司法部门控告等。
(五)药品监督员制度药品监督员是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代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先例药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任务。
《药品管理法》中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立药品监督员。药品监督员由药学技术人员担任,由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发给证书。“药品监督员有权按照规定对辖式内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抽验,必要时可以按照规定抽验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不得拒绝和隐瞒。药品监督员对药品生产企业和和科研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负责保密。
我国在有些地区如内蒙古、江西等地已实行监督员制度。现将药品监督员工作的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叙述如下。
1、目的药品监督员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行使监督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各级卫生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其目的在于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行使国家赋予的职责,以维护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2、药品监督员的设置与聘任我国药品监督员分4级:卫生部药品监督员由卫生部聘任并颁发证书,在全国范围内行使职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药品监督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聘任并颁发证书,并向卫生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行使职权;地、市、州、盟及县(旗)卫生局药品监督员由各级人民政府聘任并颁发证书,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辖区内行使职权。
药品监督员由药学人员担任,分兼职和专职两种,任期4年,可连聘连任。
药品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有表明身份的标志和证件。
3、药品监督员的职责范围
(1)根据聘任权限,在辖区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市场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政法规进行监督检查。
(2)对已取得《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按照《药品生产及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对筹建或改建的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车间)符合《药品生产及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以便认证。
(3)对药品经营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的药品进行监督检查和对筹建的药品经营企业的认证。
(4)对药品经营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的药品进行监督检查和对筹建的药品经营企业的认证。
(5)对贸易市场的药材进行监督检查。
(6)对进口药材、药品进行监督检查。
(7)对参加中外合资企业的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药品质量考察。
(8)对首次进口的药品,认为必要时,可到药品制造国(或地区)的生产企业进行质量考察。
(9)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计划安排或临时指令进行工作。
(10)监督检查《药品广告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
药品监督员在进行检查工作时,必须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查阅有关资料,拟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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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应实事求是,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
(2)认真学习业务,熟悉有关法规,模范遵守法令。
(3)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应予妥善保管,加以保密。
6.药品监督员条件国家药品监督员应在主任、副主任药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药政、药检干部中挑选聘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药品监督员应在主管药师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药政、药检干部中挑选聘任;地、市、州、盟及县(旗)卫生局药品监督员应在药师或从事药政、药检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一定药学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药政、药检干部中挑选聘任。
药品监督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掌握药品生产、经营、保管、使用和检验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2)熟悉和掌握药政、药检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知识。
(3)经过一定时间的药品监督业务培训,并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及格。
(4)作风正派,遵守纪律,热爱本职工作,严守机密。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六)群众性的药品监督监督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一般说比较易行,但对大量的,在市场上骗钱害人的游医药贩,单靠药品监督员不行,必须发动群众监督;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很多违反《药品管理法》的内幕也需要内部的“知情人”才能被揭发。药品监督员和揭发人因为反映了不法行为,便可能被不法分子怨恨和报复,因此,必须制订政策,保护药品监督员和揭发人,并对他们的每一次成绩给予鼓励。同样,也必须防止药品监督员受贿。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药学人员和临床医护人员中,聘任兼职药品监督员,对药品质量监督起了很好的作用。

- 药品质量监督《医院药学》
- 药品制度法《寿世青编》
- 药品质量检验科(室)职责与人员设置《医院药学》
- 药品再注册申报资料项目《中药法规》
- 药品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医院药学》
- 药品再注册《中药法规》
- 药品注册标准《中药法规》
- 药品异名便考《古今医统大全》
- 药品注册检验《中药法规》
- 药品卫生检验方法通则《医院药学》
- 药棋子《普济本事方》
- 药品卫生标准补充规定和说明《医院药学》
- 药气《中医词典》
- 药品卫生标准《医院药学》
- 药蛆方《正体类要》
- 药品卫生标准《医院药学》
- 药膳《老年百病防治》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院药学》
- 药伤胃呕《正体类要》
-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释义
- 药师《医院药学》
-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药石性同用异论《医学源流论》
- 药品生产管理规范《医院药学》
- 药实根《神农本草经》
- 药品名称、说明书和标签《中药法规》
- 药实根《千金翼方》
- 药品类(通用诸方)《古今医统大全》
- 药实根《本草经集注》
- 药品科(药库)职责与人员设置《医院药学》
- 药实根《新修本草》
《医院药学》
- 第一篇 总论
- 第二篇 医院药事管理
- 第三章 科学管理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 第四章 医院药学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 一、医院药学机构的设置
- 二、医院工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与人员设置
- 四、西药调剂科(室)的职责与人员设置
- 五、中药调剂科(室)的职责与人员设置
- 六、药品科(药库)职责与人员设置
- 七、制剂科(室)职责与人员设置
- 八、药品质量检验科(室)职责与人员设置
- 九、临床药学科(室)职责与人员设置
- 十、临床药学研究科(室)职责与人员设置
- 十一、临床药理研究室职责与人员设置
- 十二、药学信息科(室)职责与人员设置
- 十三、微机室职责与人员设置
- 十四、中药煎药室职责与人员设置
- 第五章 医院药学机构的建筑要求与内部设施
- 第六章 医院药学人员的管理
- 第七章 医院药学技术人员的职责
- 第八章 医院药学管理制度
- 一、西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 二、病房药房工作制度
- 三、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 七、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 九、药品检验室工作制度
- 十、临床药学室工作制度
- 十一、药物研究室工作制度
- 十二、仪器室工作制度
- 十三、设备养护制度
- 十四、药品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 十五、药学信息科工作制度
- 十六、动物饲养室工作制度
- 十七、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 十八、中药制剂室工作制度
- 十九、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
- 二十、中药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 二十一、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 二十二、中药库工作制度
- 二十三、中药加工炮制室工作制度
- 二十四、药剂人员考绩、考核制度
- 二十五、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 二十六、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制度
- 第九章 医院药学体系、质量标准与医院评审
- 第十章 医院药学仪器设备管理
- 第十一章 调剂业务管理
- 第十二章 医院制剂业务管理
- 第十三章 医院药学科的信息管理
- 一、开展医院药学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 二、药学信息管理工作的任务
- 三、医院药品集
- 四、药物信息室必备图书标准
- 五、药物信息的来源
- 六、信息资料的收集和检索
- 七、信息资料的检索查阅方法
- 八、药物信息在医院中的应用
- 九、药品不良反应、毒副作用信息的收集
- 十、药物信息中心和区域协作
- 十一、药物信息业务的组织人员和设备
- 第十四章 药学科质量管理
- 第十五章 医院药学监督
- 第十六章 医院药品管理
- 第十七章 药学科的管理模式
- 第十八章 电子计算机在医院药学管理中的应用
- 第十九章 中心摆药的作用与实施办法
- 第二十章 新药引进程序管理
- 第二十一章 药库管理
- 第二十二章 有效期药品的管理
- 第二十三章 放射性药品的管理
- 第二十四章 生物制品的管理
- 第二十五章 中药房的质量管理
- 第二十六章 药学科的经济效益管理
- 第二十七章 药品的淘汰
- 第二十八章 临床药学概述
- 第二十九章 临床药理学概述
- 第三十章 药物动力学
- 第三十一章 生物药剂学
- 第三十二章 药效学研究
- 第三十三章 抗生素的合理应用
- 第三十四章 中药的临床药学
- 第三十五章 药疗中病人不依从因素与对策
- 第三十六章 临床药物利用评价
- 第三十七章 药物不良反应与相互作用
- 一、概述
- 二、抗生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相互作用
- (一)青霉素类
- (二)头孢菌素类
- (三)氨基甙类抗生素
- (四)四环素类抗生素
- (五)氯霉素类抗生素
- (六)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 (七)洁霉素(林可霉素,Jiemycin,Lincomycin)
- (八)多粘菌素B(PolymyxinB,AerosporinPolyfax)
- (九)抗真菌抗生素
- 三、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相互作用
- 四、抗结核病药和抗麻风病药的不良反应与相互作用
- 五、抗病毒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相互作用
- 六、抗寄生虫药物的不良反应与相互作用
- 七、作用于中枢神经类药物的不良反应与相互作用
- 八、麻醉药的不良反应与相互作用
- 九、骨骼肌松弛药的不良反应及相互作用
- 十、主要作用于传出神经系统的药物不良反应及相互作用
- 十二、降血脂药的不良反应及相互作用
- 十三、主要作用于呼吸系统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相互作用
- 十四、主要作用于消化系统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相互作用
- 十五、利尿药的不良反应及相互作用
- (一)氢氯噻嗪(双氢氯噻嗪,双氢克尿塞,Hydrochlorthizide)
- (二)、呋喃苯胺酸(Furosemide速尿)
- (三)安体舒通(Spironolactone)
- (四)乙酰唑胺(Acetazolamide)
- 十六、作用于血液系统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相互作用
- 十七、激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相互作用
- 十八、抗甲状腺药物不良反应及相互作用
- 十九、维生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相互作用
- 二十、抗恶性肿瘤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相互作用
- 二十一、免疫增强剂的不良反应及相互作用
- 二十二、解热镇痛药的不良反应及相互作用
- 第三十八章 药源性疾病
- 第三十九章 药物中毒与解救
- 一、概述
- 二、作用于中枢神以的药物中毒
- (一)巴比妥类中毒
- (二)苯妥英钠(大仑丁)
- (三)水合氯醛
- (四)副醛
- (五)氯丙嗪(冬眠灵)乙酰普马嗪、奋乃静、三氟拉嗪等。
- (六)利眼宁中毒
- (七)安定中毒
- (八)眠尔通(安宁)中毒
- (九)安眠酮(海米那)中毒
- (十)溴化物中毒
- (十一)锂盐中毒
- (十二)安坦中毒
- (十三)左旋多巴(左多巴)中毒
- (十四)筒箭毒碱、氯化筒箭毒碱、氯化琥珀胆碱中毒
- 三、麻醉药与镇痛药中毒
- 四、水杨酸盐类药物中毒
- 五、阿片类药物中毒
- 七、拟胆碱药中毒
- 八、阿托品类药物中毒
- 九、心血管系统药物中毒
- 十、肾上腺素中毒
- 十一、血液及造血系统药物中毒
- 十二、抗组胺类药物中毒
- 十三、抗阿米巴病药物中毒
- 十四、抗血吸虫病、黑热病及丝虫病药物中毒
- 十五、抗疟疾药物中毒
- 十六、驱虫药中毒
- 十七、抗结核及抗麻风药物中毒
- 第四十章 临床药理学进展与二十一世纪药物治疗学展望
- 第四篇 医学制剂学
- 第四十一章 医院制剂学概述
- 第四十二章 医院制剂基本操作技术
- 第四十三章 药物制剂通则
- 一、片剂
- 二、注射剂
- 三、酊剂
- 四.栓剂
- 五、胶囊剂
- 六、软膏剂
- 七、眼膏剂
- 八、滴眼剂
- 九、滴丸剂
- 十、糖浆剂
- 十一、气雾剂
- 十二、膜剂
- 十三、丸剂
- 十四、散剂
- 十五、冲剂
- 十六、锭剂
- 十七、煎膏剂
- 十八、胶剂
- 十九、合剂
- 二十、酒剂
- 二十一、流浸膏剂与浸膏剂
- 二十二、膏药
- 二十三、橡胶膏剂
- 第四十四章 药物制剂的称定性
- 第四十五章 新型药物载体制剂及前体药物制剂
- 第四十六章 灭菌法
- 第四十七章 药物制剂的配伍变化
- 第四十八章 医院药品检验
- 第五篇 医院药学的科研与教学
- 第四十九章 医院药学科研
- 一、概述
- 二、药学科的科研基础必备条件
- 三、医院药学的科研应掌握的原则
- 四、医院药学科研工作的类型与范围
- 五、医院药学科研选题的原则与内容
- 六、开题前的调研和论证
- 七、科研课题的设计要求
- 八、科研课题的实施与管理
- 九、科研成果的评价与总结
- 第五十章 新药物的开发
- 第五十一章 新药的临床试验研究
- 第五十二章 新药的审批、生产和技术转让
- 第五十三章 医院药学科技档案管理
- 第五十四章 医院药学教学
- 第五十五章 医院药学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 第五十六章 药物经济学与社会药学的研究
- 第六篇 附录
- 一、容易混淆的中外文药名表
- (一)容易混淆的中文药名
- (二)外形或发音相近的外文药名
- 二、化学元素中文外中称对照表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算单位表
- 四、处方常用拉丁词缩写与中文对照表
- 五、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部分)的法定剂量表(缺)
- 六、常见病原微生物的抗菌药物选择参考表
- 七、医用微量元素参考数据表
- 八、常用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参考表
- 九、常见各种中毒症状及解救措施表
- (三)常见食物、植物中毒症状及解救措施表
- (四)常见的药物中毒症状及解救措施表
- (五)中草药中毒症状及解救措施表
- (六)强酸、强碱中毒症状及解救措施表
- (七)合成纤维、塑料、橡胶生产过程中的一些毒物中毒状解救措施表
- (八)、常见动物咬剌中毒症状及解救措施表
- (九)、常见农药及灭鼠中毒症状及解救措施表
- (十)、其他毒物中症状及解救措施表
-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
- 十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
- 十四、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十六、新药审批办法
- 十七、关于新药审批管理的若干补充规定
- 十八、《新药审批办法》中有关中药问题的补充规定说明
- 十九、中药保健药品的管理规定
- 二十、药品卫生标准
- 二十一、药品卫生标准补充规定和说明
- 二十二、药品卫生检验方法通则
- 二十三、药品的溶血试验、局部剌激及过敏试验
- 二十四、注射剂澄明度检查法
- 二十五、生物利用度测定法
- 二十六、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