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宜禁论
凡治病服药,必知时禁、经禁、病禁、药禁。夫时禁者,必本四时升降之理,汗、下、吐、利之宜。大法春宜吐,象万物之发生,耕耨科斫,使阳气之郁者易达也。夏宜汗,象万物之浮而有余也。秋宜下,象万物之收成,推陈致新,而使阳气易收也。冬周密,象万物之闭藏,使阳气不动也。经云∶夫四时阴阳者,与万物浮沉于生长之门,逆其根,伐其本,坏其真矣。又云∶用温远温,用热远热,用凉远凉,用寒远寒,无翼其胜也。故冬不用白虎,夏不用青龙,春夏不服桂枝,秋冬不服麻黄,不失气宜。如春夏而下,秋冬而汗,是失天信,伐天和也。有病则从权,过则更之。
经禁者,足太阳膀胱经为诸阳之首,行于背,表之表,风寒所伤则宜汗,传入本则宜利小便;若下之太早,必变证百出,此一禁也。足阳明胃经,行身之前,主腹满胀,大便难,宜下之,盖阳明化燥火,津液不能停,禁发汗、利小便,为重损津液,此二禁也。足少阳胆经,行身之侧,在太阳、阳明之间,病则往来寒热,口苦胸胁痛,只宜和解;且胆者、无出无入,又主发生之气,下则犯太阳,汗则犯阳明,利小便则使生发之气反陷入阴中,此三禁也。三阴非胃实不当下,为三阴无传,本须胃实得下也。分经用药,有所据焉。
病禁者,如阳气不足,阴气有余之病,则凡饮食及药,忌助阴泻阳。诸淡食及淡味之药,泻升发以助收敛也;诸苦药皆沉,泻阳气之散浮;诸姜、附、官桂辛热之药,及湿面、酒、大料物之类,助火而泻元气;生冷、硬物损阳气,皆所当禁也。如阴火欲衰而退,以三焦元气未盛,必口淡淡,如咸物亦所当禁。
药禁者,如胃气不行,内亡津液而干涸,求汤饮以自救,非渴也,乃口干也,非温胜也,乃血病也。当以辛酸益之,而淡渗五苓之类,则所当禁也。汗多禁利小便,小便多禁发汗。咽痛禁发汗利小便,若大便快利,不得更利。大便秘涩,以当归、桃仁、麻子仁、郁李仁、皂角仁,和血润肠,如燥药则所当禁者。吐多不得复吐;如吐而大便虚辄者,此土气壅滞,以姜、橘之属宣之;吐而大便不通,则利大便,上药则所当禁也。诸病恶疮,及小儿 后,大便实者,亦当下之,而姜、橘之类,则所当禁也。又如脉弦而服平胃散,脉缓而服黄建中汤,乃实实虚虚,皆所当禁也。人禀天之湿化而生胃也,胃之与湿,其名虽二,其实一也。湿能滋养于胃,胃湿有余,亦当泻湿之太过也。胃之不足,惟湿物能滋养。仲景云∶胃胜思汤饼,而胃虚食汤饼者,往往增剧,湿能助火,火旺郁而不通主大热。初病火旺不可食,以助火也。察其时,辨其经,审其病,而后用药,四者不失其宜,则善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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