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单
(1)医嘱按时间顺序抄写在医嘱单上,每行医嘱顶格书写,第一个字应对齐;一行未写完的内容,书写第二行时应后移一格;如第二行仍未写完,第三行应与第二行第一个字对齐。
(2)长期医嘱应抄写在长期医嘱栏内,写明日期和具体时间;停止医嘱,则在原医嘱的停止栏内写上日期和具体时间。
(3)长期备用医嘱(PRN)写在长期医嘱栏内,执行前需查看上一次医嘱执行时间;每执行一次后,均应在临时医嘱栏内做记录,并注明执行时间。
(4)临时医嘱抄写在临时医嘱栏内,写上执行时间。
(5)临时备用医嘱(SOS)执行后,抄在临时医嘱栏内,未用者不予抄写。
(6)药物过敏试验后,应将结果填写在临时医嘱栏内。阳性反应者应用红墨水笔注明“+”,以示重视,记入体温单,并在应头卡、门诊病历卡上做醒目标志。执行者在医嘱本相应栏内签名。
(7)医嘱已抄写后又作废,用蓝黑墨水笔在执行时间栏内写“作废。
(8)凡转科、手术、分娩或整理医嘱时,在最后一项医嘱的下面画一红横线,表示停止执行以上医嘱;如系重整医嘱,则在红横线下用红墨水笔在长期医嘱栏内写上”整理医嘱“及日期。整理医嘱时,必须整理和准确抄录有效的长期医嘱,并写原开医嘱的日期和具体时间。将护理级别、饮食、病危、陪护等医嘱整理在前面,治疗医嘱按原来的日期排列顺序抄录。如有空格,用红墨水笔从左下至右上顶格画一斜线。
(9)病人转科、出院或死亡,应在临时医嘱栏内注明转科、出院及死亡通知时间,停止有关执行单上所有医嘱。
(10)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医嘱处理完毕,需每班核对,每周总核对一次,并由核对者签名和登记。
(11)医嘱较多、一张医嘱单不够记录时,可续一页,未用完部分仍按原格式依次抄录。
- 医嘱单《病历书写规范》
- 医中百误歌《医学心悟》
- 医嘱与处理《基础护理学》
- 医中百误歌《医学集成》
- 医助教《中医词典》
- 医治整理补接次第口诀《仙授理伤续断秘方》
- 医资须行好事《友渔斋医话》
- 医之可法为问《医经国小》
- 医宗四大家《冷庐医话》
- 医之可法《此事难知》
- 依据学派的理论对心理治疗进行分类《医学心理学》
- 医政机构设置《中国医学通史》
- 依赖DNA的RNA聚合酶《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医政法令《中国医学通史》
- 依米丁和去氢依米丁《药理学》
- 医疹家有三大忌《专治麻痧初编》
- 噫《中医词典》
- 医者自医之医方《医医医》
- 噫《医学纲目》
- 医者误人无罪论《医学源流论》
- 噫《医学纲目》
- 医者的两个层次《思考中医》
- 噫《证治准绳·类方》
- 医则《医述》
- 噫《普济方·针灸》
- 医院中病人集聚《预防医学》
- 噫《灵素节注类编》
- 医院制剂质量监督《医院药学》
- 噫《针灸资生经》
- 医院制剂业务管理《医院药学》
- 噫嗳《临证指南医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