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零二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辅料,是指生产药品和调配处方时所用的赋形剂和附加剂。
药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
药品经营企业,是指经营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
第一百零三条 中药材的种植、采集和饲养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第一百零四条 国家对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流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一百零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本法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第一百零六条 本法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 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附则《中药法规》
- 附则《实验动物科学》
- 附余《本草分经》
- 附则《传染病》
- 附余《本草经解》
- 附箴三首警医一首《古今医鉴》
- 附余《食疗本草》
- 附证《麻科活人全书》
- 附用诸方《医学从众录》
- 附志《喉科秘诀》
- 附引三条《医学实在易》
- 附子《神农本草经》
- 附阳《针灸大成》
- 附子《本草纲目》
- 附言十七则《药征续编》
- 附子《雷公炮炙论》
- 附汤《时方歌括》
- 附子《千金翼方》
- 附汤《时方歌括》
- 附子《药笼小品》
- 附汤《冯氏锦囊秘录》
- 附子《长沙药解》
- 附汤《冯氏锦囊秘录》
- 附子《中药炮制》
- 附术散《妇人大全良方》
- 附子《本草经集注》
- 附属腺和女阴《人体解剖学》
- 附子《新修本草》
- 附属腺《组织学与胚胎学》
- 附子《神农本草经百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