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实验动物的进口与出口管理
第二十二条 从国外进口作为原种的实验动物,应附有饲育单位负责人签发的品系和亚系名称以及遗传和微生物状况等资料。
无上述资料的实验动物不得进口和应用。
第二十三条 实验动物工作单位从国外进口实验动物原种,必须向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指定的保种、育种和质量监控单位登记。
第二十四条 出口实验动物,必须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出口手续。
出口应用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物种开发的实验动物,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取得出口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出口手续。
第二十五条 进口、出口实验动物的检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办理。

- 实验动物的进口与出口管理《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检疫和传染病控制《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麻醉《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急救措施《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饲育管理《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分类方法《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随机分组方法《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处死方法《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循环时间《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病理检查标准《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营养需要量《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常用药物的剂量表《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应用《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常用的各种生物学数据《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肿瘤学特点《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采血方法《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抓取固定方法《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病原菌检测等级标准《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自发性和诱发性骨髓瘤《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病毒检测等级标准《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段肠的长度和体长的比例《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编号标记方法《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对辐射效应的影响《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被毛的去除方法《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繁殖生理数据《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白细胞总数、分类计数及血小板数《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肺和肝脏分叶数《实验动物科学》
- 实循六法《针灸神书》
- 实验动物给药途径和方法《实验动物科学》
- 实邪短气《症因脉治》
- 实验动物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要求暂行条例《实验动物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