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实验动物的应用
第十九条 应用实验动物应当根据不同的实验目的,选用相应的合格实验动物。申报科研课题和鉴定科研成果,应当把应用合格实验动物作为基本条件。应用不合格实验动物取得的检定或者安全评价结果无效,所生产的制品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 供应用的实验动物应当具备下列完整的资料。 (一)品种、品系及亚系的确切名称; (二)遗传背景或其来源; (三)微生物检测状况; (四)合格证书; (五)饲育单位负责人签名。 无上述资料的实验动物不得应用。
第二十一条 实验动物的运输工作应当有专人负责。实验动物的装运工具应当安全、可靠。不得将不同品种、品系或者不同等级的实验动物混合装运。

- 实验动物的应用《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营养需要量《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肿瘤学特点《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循环时间《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抓取固定方法《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随机分组方法《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自发性和诱发性骨髓瘤《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饲育管理《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段肠的长度和体长的比例《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麻醉《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对辐射效应的影响《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进口与出口管理《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繁殖生理数据《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检疫和传染病控制《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肺和肝脏分叶数《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急救措施《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给药途径和方法《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分类方法《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要求暂行条例《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的处死方法《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和动物试验管理规程《中国生物制品规程》
- 实验动物的病理检查标准《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和人各类正常组织细胞分裂间期各进相的时间《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常用药物的剂量表《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和人胃肠道各段重量和大小《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常用的各种生物学数据《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红细胞总数、压积、体积、大小和血红蛋白浓度《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采血方法《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呼吸器官相对形态特点及外在气体代谢《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病原菌检测等级标准《实验动物科学》
- 实验动物及动物实验设施的要求《实验动物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