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节 听力损失及耳聋
听力损失是指听觉能力减退,聋是指严重的听力损失。
听力损失可由外耳、中耳等机械性阻断声音的传导所致(传导性听力损失),或因内耳、听神经、听觉中枢损伤所致(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这两种类型的听力损失可通过比较气传导和骨传导能力的方法来区别。
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可分为感音性(内耳受损)和神经性(听神经、听觉中枢受损)。感音性听力损失可能是遗传性的,亦可能是由于强烈的声音(声损伤)、病毒感染、某些药物或梅尼埃病所致。神经性听力损失可能由脑肿瘤引起。脑肿瘤可压迫邻近的听神经和脑干。其他病因有感染、各种脑部或神经系疾病、某些遗传性疾病如雷弗素姆病(多神经炎型遗传性共济失调)。儿童听神经损伤可由腮腺炎、风疹、脑膜炎或内耳感染引起。脱髓鞘疾病可损伤大脑听觉通路。
【诊断】
音叉试验可在医生的诊断室进行,然而听力水平最好由听力学专家用能发出不同音调和音量的电测听仪来测定。成人气导听力可用振动的音叉放置于耳道口,声音通过空气传导到内耳。听力损失或低于正常听力阈值(阈值是能听到声音的最小强度)者,表明听觉器官某部有病变,如外耳道、中耳、内耳、听神经或大脑听觉中枢病变。
成人骨传导检查法是将振动的音叉柄放在头部,振动可通过颅骨传至内耳的骨性耳蜗。耳蜗毛细胞将振动转换成神经冲动,然后沿听神经传至听中枢。这一试验除外了外耳中耳的影响,只涉及内耳、听神经及大脑的听觉通路。检查时应使用不同频率的音叉,因某些患者可能只能听见某一特定频率的声音。
若气导听力下降而骨导听力正常,则听力损失为传导性,若气导及骨导听力均下降则为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有时,听力损失可能传导性和感音神经性均具有。
听力计检查法 用电测听仪精确测定听力损失程度。电测听仪能发出不同频率的纯音并能调控音量。通过减弱某频率的音量,能听到的最小声音强度即为该频率的听阈。左右耳分别测定。用气导耳机可测定气传导,用振动耳机置于乳突骨质表面测定骨传导。由于较强的声音能通过颅骨传至另一耳,故需用噪声掩蔽非测定耳,这样所测试的听力才是被测试耳真实的听力。
言语接受阈值测定 以检查患者对词语的理解能力。给予一系列双音节词,如铁路、楼梯、篮球等,能听懂所给词汇的一半的声音强度即为言语接受阈值。
言语鉴别阈值测定 为区分声音相似的词汇的能力。给予相似的单音节词,能正确重复的百分比。传导性聋时,言语鉴别阈值通常在正常范围,而感音性聋常低于正常,神经性聋则明显低于正常。
鼓室导抗测定 一种测定中耳顺应性(对声波的传导和阻力)的方法,常用于了解中耳传导性聋的原因。这种测定方法不需要患者主动参加,在临床上常适用于儿童。在耳道内放置一个微音器和能发出连续声音的扬声器,用这种仪器测定在外耳道压力改变时声音传导的能力。该检查结果可提示咽鼓管是否通畅、鼓室内有无积液、听骨链是否中断。
鼓室导抗测定法同时可了解镫骨肌反射情况。镫骨肌连于镫骨,正常情况下对巨大声音产生反射性收缩(声反射),以减弱声音的传导,保护内耳。当有神经性听力损失时,声反射改变或延迟。当声反射延迟时,在连续的声音刺激时,镫骨肌不能保持持续性收缩。
听性脑干反应测定 是一个能区别感音性或神经性聋的方法。检测来自听神经至脑干内的神经冲动。神经冲动形式由计算机叠加成图。若听力损失的原因来自脑干、大脑,就应作头部的磁共振成像(MRI)。
耳蜗电图检测耳蜗、听神经的电活动。耳蜗电图和听性脑干反应检查可用于检查那些不能主动配合的患者,例如婴儿、儿童,以及检查伪聋或夸大听力损失程度者(精神性聋)。有时,这些检查方法可帮助确定感音神经性聋的原因。听性脑干反应还可用于追踪昏迷患者或脑部手术患者的大脑功能。
某些听力检查方法可以检查大脑听觉中枢的疾病。这些检查方法在于测定大脑整合和理解言语的能力。当一耳给予竞争信号,患者理解另一耳所给信号的能力;或将双耳不完整的信号融合为有意义信号的能力;当双耳同时给声时,对声源的判定能力。因听觉神经通路交叉到对侧大脑,所以,一侧大脑异常导致对侧耳功能障碍。脑干损伤或病变时,将不完整信号融合成有意义信
号的能力受损,但能精确定位声源。
【治疗】
听力损失的治疗取决于其病因。例如,若中耳积液或耵聍栓塞外耳道导致传导性聋,应将液体引流或去除耵聍。对治疗无效的患者应尽可能作听力补偿。大多数人使用助听器,少数人使用耳蜗植入术。
助听器
使用助听器将声音放大,以帮助传导性或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的患者,尤其是在正常言语频率听力下降者。助听器亦可帮助高频率听力下降为主的患者或单耳听力下降者。助听器由微音器收集声音,放大器增加音量,扬声器传导经过放大的声音。
气导式助听器 通常较骨导式助听器优越,最常用。气导式助听器有体式、耳背式、对侧信号式和双侧交叉信号式等类型。
体式助听器常用于听力严重损失者,其功率最强,可装在衣服口袋里,通过电线连于耳塞。因易操作,不易损坏,并克服了耳模不适的问题,故婴儿或儿童经常使用。
对中至重度听力损失者,可使用耳背式助听器;对轻至中度听力损失者,可使用低功率的耳内式助听器,其体积相对较小。耳内式助听器体积更小,完全放置于耳道内,适用于不愿将助听器配带在外面的患者。对侧信号式助听器适用于单耳听力下降患者,微音器放置在非责任耳,通过无线电或传导体传至责任耳。这种助听器能使患者听到非责任耳的声音,有助于确定声源。若责任耳亦有某种程度的听力下降,可选用双侧交叉信号式助听器。
骨导式助听器 适合于不能配带气导式助听器者,如无外耳道或中耳有分泌物,助听器与头部接触,通常放在耳后,用橡皮带固定。声音经过颅骨传至内耳。骨导式助听器功率较大,产生不适。某些骨导式助听器可通过手术埋置于耳后的骨质内。
助听器应由医生或听力语言专家选配,将助听器的性能与听力损失类型匹配,包括听力损失程度以及受损频率等。通过特制的耳模(Vents耳模)使声波易于进入内耳,增加高频声音放大,对高频率损失的感音神经性聋是有益的。对不能耐受强大声音的患者则需要特殊的电路系统以保持音量在可耐受的范围内。
有几种类型的助听器适合于严重听力损失者。特殊的微调系统使之能感知电铃声或婴儿哭闹声,帮助他们在剧院、教堂或其他闹杂的环境中使用。
耳蜗植入
耳蜗植入:用于重度耳聋
耳蜗植入是用于重度耳聋的一种助听器,它是由一个内感应线圈、电极、一个外感应线圈、一个语音处理器和一个送话器组成。内感应线圈被植入颅骨后份耳的上方,电极植入耳蜗。外感应线圈以其磁性吸力吸附在内感应线圈外的皮肤上。用导线与外感应线圈相连的语音处理器可放在衣袋或特制的套内。送话器是固定于耳后的助听器。
严重听力损失患者通过配带助听器仍听不到声音者可行耳蜗植入术。植入物由插入耳蜗的电极和置于颅骨内的内驱动器组成,与外驱动器、语言处理器、话筒连接。话筒收集声波,处理器将声波转换为电冲动,通过外驱动器传至内驱动器,然后传到电极,电极电流刺激听神经。
耳蜗植入并非像正常耳蜗那样转换声音,对不同患者产生不同程度的效果,可帮助某些患者进行唇读,有的患者可区别某些单词,有的患者可听电话。耳蜗植入还可帮助聋人收听和区别环境声音和警报信号,如门铃声、电话和闹钟声音。耳蜗植入对近期发生的听力损失或成功地使用过助听器者更为有效。

- 听力损失及耳聋《默克家庭诊疗手册》
- 听力检查法《耳鼻咽喉外科学》
- 听神经动作电位《生理学》
- 听觉异常辨病《常见病自测》
- 听神经瘤《中西医结合耳鼻喉科》
- 听觉损失《基因与疾病》
- 听神经损害《神经精神疾病诊断学》
- 听觉器官《生理学》
- 听声《医宗金鉴》
- 听觉《生理学》
- 听声《医述》
- 听会《针灸学》
- 听声《证治准绳·幼科》
- 听会《中医词典》
- 听声《幼科释谜》
- 听会《针灸大成》
- 听声《厘正按摩要术》
- 听幻觉《神经精神疾病诊断学》
- 听声《幼科心法要诀》
- 听户《中医词典》
- 听声审音《医学入门》
- 听河《中医词典》
- 听声验病诀《察病指南》
- 听呵《中医词典》
- 听声验病诀(幼幼汇集 上)《古今医统大全》
- 听宫(一名多所闻)《针灸大成》
- 听声音《中医词典》
- 听宫《针灸学》
- 听声音《中医诊断学》
- 听宫《中医词典》
- 听声音法《保幼新编》
《默克家庭诊疗手册》
- 第一章 前言
- 第二章 编译人员
- 第三章 致读者
- 第四章 基础
- 第五章 药物
- 第5节 药物概述
- 第6节 药物的给药途径、分布和排泄
- 第7节 药物动力学
- 第8节 影响药物作用的因素
- 第9节 药物与衰老
- 第10节 药物的不良反应
- 第11节 药物治疗的依从性
- 第12节 非专卖药物
- 第13节 非处方药物
- 第六章 心血管疾病
- 第14节 心脏和血管的生物学特征
- 第15节 心脏疾病的诊断
- 第16节 心律失常
- 第17节 心力衰竭
- 第18节 心肌病
- 第19节 心脏瓣膜疾病
- 第20节 心脏肿瘤
- 第21节 心内膜炎
- 第22节 心包疾病
- 第23节 低血压
- 第24节 休克
- 第25节 高血压
- 第26节 动脉粥样硬化
- 第27节 冠状动脉疾病
- 第28节 周围动脉疾病
- 第29节 主动脉瘤和夹层动脉瘤
- 第30节 静脉和淋巴系统疾病
- 第七章 肺和气道疾病
- 第31节 呼吸系统生理学
- 第32节 呼吸系统疾病的诊断性检查
- 第33节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 第34节 肺栓塞
- 第35节 支气管炎
- 第36节 支气管扩张症和肺不张
- 第37节 阻塞性气道疾病
- 第38节 职业性肺病
- 第39节 过敏性肺病
- 第40节 浸润性肺病
- 第41节 肺炎
- 第42节 肺脓肿
- 第43节 囊性纤维化
- 第44节 胸膜疾病
- 第45节 肺癌
- 第八章 骨骼、关节和肌肉疾病
- 第46节 骨骼、关节和肌肉
- 第47节 骨质疏松症
- 第48节 佩吉特骨病
- 第49节 骨肿瘤
- 第50节 骨关节炎
- 第51节 关节和结缔组织疾病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银屑病性关节炎
- 盘状红斑狼疮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硬皮病
- 斯耶格伦综合征
- 混合性结缔组织疾病
- 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
- 复发性多软骨炎
- 脉管炎
- 结节性多动脉炎
- 风湿性多肌痛
- 颞动脉炎
- 韦格纳肉芽肿
- 赖特尔综合征
- 贝切特综合征
- 强直性脊柱炎
- 第52节 痛风和假性痛风
- 第53节 骨与关节感染
- 第54节 夏科关节病
- 第55节 肌肉、滑囊和肌腱疾病
- 第56节 足病
- 第57节 运动性损伤
- 第58节 锻炼与体能
- 第九章 脑和神经疾病
- 第59节 神经生物学
- 第60节 神经检查及辅助检查
- 第61节 疼痛
- 第62节 头痛
- 第63节 眩晕
- 第64节 睡眠障碍
- 第65节 肌无力
- 第66节 肌营养不良及相关疾病
- 第67节 运动疾患
- 第68节 多发性硬化及相关疾病
- 第69节 脊髓疾病
- 第70节 周围神经疾病
- 第71节 颅神经疾病
- 第72节 嗅觉和味觉障碍
- 第73节 癫痫
- 第74节 脑卒中及相关疾病
- 第75节 脑外伤
- 第76节 谵妄与痴呆
- 第77节 昏睡与昏迷
- 第78节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 第79节 神经系统肿瘤
- 第十章 精神疾病
- 第80节 精神卫生概述
- 第81节 心身疾病
- 第82节 躯体形式障碍
- 第83节 焦虑性障碍
- 第84节 抑郁症和躁狂症
- 第85节 自杀行为
- 第86节 进食障碍
- 第87节 性身份和性心理障碍
- 第88节 性功能障碍
- 第89节 人格障碍
- 第90节 分离性障碍
- 第91节 精神分裂症和妄想性疾病
- 第92节 药物依赖和成瘾
- 第十一章 口腔和牙齿疾病
- 第十二章 消化系统疾病
- 第99节 消化系统生物学
- 第100节 消化系统疾病的检查方法
- 第101节 食管疾病
- 第102节 胃和十二指肠疾病
- 第103节 肛门和直肠疾病
- 第104节 胰腺疾病
- 第105节 消化不良
- 第106节 胃肠炎
- 第107节 肠运动异常性疾病
- 第108节 炎性肠病
- 第109节 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
- 第110节 消化吸收不良综合征
- 第111节 憩室病
- 第112节 胃肠道急症
- 第113节 消化道癌肿和其他新生物
- 第十三章 肝胆疾病
- 第114节 肝脏和胆囊生物学
- 第115节 肝脏和胆囊疾病的诊断性试验
- 第116节 肝脏疾病的临床表现
- 第117节 脂肪肝、肝硬化和相关疾病
- 第118节 肝炎
- 第119节 肝脏的血管性疾病
- 第120节 肝脏肿瘤
- 第121节 胆囊疾病
- 第十四章 肾脏和尿路疾病
- 第122节 肾脏和尿路生物学
- 第123节 肾衰竭
- 第124节 肾炎
- 第125节 肾脏血管疾病
- 第126节 代谢性和先天性肾脏疾病
- 第127节 尿路感染
- 第128节 尿路梗阻
- 第129节 神经源性膀胱
- 第130节 尿失禁
- 第131节 尿路外伤
- 第132节 肾脏及尿路肿瘤和癌
- 第十五章 营养与代谢障碍
- 第133节 营养概述
- 第134节 营养不良
- 第135节 维生素和矿物质
- 第136节 水平衡
- 第137节 盐平衡
- 第138节 酸碱平衡
- 第139节 脂代谢障碍
- 第140节 肥胖症
- 第141节 卟啉症
- 第142节 淀粉样变性
- 第十六章 内分泌疾病
- 第143节 内分泌系统与激素
- 第144节 垂体疾病
- 第145节 甲状腺疾病
- 第146节 肾上腺疾病
- 第147节 糖尿病
- 第148节 低血糖症
- 第149节 多发性内分泌瘤综合征
- 第150节 多腺体缺乏综合征
- 第151节 类癌
- 第十七章 血液疾病
- 第152节 血液生物学
- 第153节 输血
- 第154节 贫血
- 第155节 出血性疾病
- 第156节 白细胞疾病
- 第157节 白血病
- 第158节 淋巴瘤
- 第159节 浆细胞病
- 第160节 骨髓增生性疾病
- 第161节 脾脏疾病
- 第十八章 癌症
- 第十九章 免疫性疾病
- 第二十章 感染性疾病
- 第171节 感染性疾病的生物学
- 第172节 预防感染的免疫接种
- 第173节 抗感染药物
- 第174节 皮肤和皮下组织感染
- 第175节 脓肿
- 第176节 菌血症和败血性休克
- 第177节 杆菌感染
- 第178节 球菌感染
- 第179节 螺旋体感染
- 第180节 厌氧菌感染
- 第181节 结核病
- 第182节 麻风病
- 第183节 立克次体感染
- 第184节 寄生虫感染
- 第185节 真菌感染
- 第186节 病毒性感染
- 第187节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 第188节 防御功能受损者的感染
- 第189节 性传播疾病
- 第二十一章 皮肤疾病
- 第190节 皮肤生物学
- 第191节 皮肤病外用药物
- 第192节 瘙痒症
- 第193节 表浅皮肤疾病
- 第194节 皮炎
- 第195节 皮肤炎性反应
- 第196节 大疱性皮肤病
- 第197节 褥疮
- 第198节 汗腺疾病
- 第199节 皮脂腺疾病
- 第200节 毛发疾病
- 第201节 皮肤细菌感染
- 第202节 皮肤真菌感染
- 第203节 皮肤寄生虫感染
- 第204节 皮肤病毒感染
- 第205节 日光与皮肤损伤
- 第206节 色素障碍性疾病
- 第207节 皮肤良性增生
- 第208节 皮肤癌
- 第二十二章 耳鼻咽喉疾病
- 第二十三章 眼科疾病
- 第216节 眼和视力
- 第217节 屈光不正
- 第218节 眼外伤
- 第219节 眼眶病
- 第220节 眼睑和泪腺病
- 第221节 结膜病
- 第222节 角膜病
- 第223节 白内障
- 第224节 葡萄膜病
- 第225节 视网膜病
- 第226节 青光眼
- 第227节 视神经病
- 第二十四章 男性保健
- 第二十五章 妇女保健
- 第231节 女性生殖系统
- 第232节 激素与生殖
- 第233节 绝经
- 第234节 常见妇科疾患
- 第235节 闭经和子宫异常出血
- 第236节 多囊卵巢综合征
- 第237节 子宫内膜异位症
- 第238节 乳房疾病
- 第239节 女性生殖系统癌
- 第240节 不育症
- 第241节 计划生育
- 第242节 遗传疾病检查诊断
- 第243节 妊娠
- 第244节 高危妊娠
- 第245节 妊娠并发症
- 第246节 妊娠合并症
- 第247节 妊娠期用药
- 第248节 正常分娩
- 第249节 分娩期并发症
- 第250节 产褥期
- 第二十六章 儿童保健
- 第251节 新生儿和婴儿
- 第252节 新生儿和婴儿疾病
- 早产儿
- 过期产儿
- 小于胎龄儿
- 大于胎龄儿
- 产伤
- 呼吸窘迫综合征
- 暂时性呼吸增快症
- 早产儿呼吸暂停
- 肺动脉高压
- 胎粪吸入综合征
- 气胸
- 支气管肺发育不良
- 早产儿视网膜病
- 喂养和大便问题
- 坏死性小肠结肠炎
- 急腹痛
- 贫血
- 红细胞增多症
- 高胆红素血症
- 体温过低
- 低血糖
- 高血糖
- 低钙血症
- 高钠血症
- 胎儿酒精综合征
- 孕期滥用药物
- 惊厥
- 婴儿猝死综合征
- 第253节 新生儿和婴儿感染
- 第254节 出生缺陷
- 第255节 精神发育迟滞
- 第256节 患病儿童与家庭
- 第257节 幼儿的成长问题
- 第258节 青春期和青少年问题
- 第259节 细菌感染
- 第260节 病毒感染
- 第261节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 第262节 蛲虫感染
- 第263节 疑及感染引起的疾病
- 第264节 儿童癌症
- 第265节 胃肠道疾病
- 第266节 营养性疾病
- 第267节 代谢性疾病
- 第268节 内分泌疾病
- 第269节 骨骼肌肉系统疾病
- 第270节 脑性瘫痪
- 第271节 耳鼻咽喉疾病
- 第272节 眼科疾病
- 第273节 精神疾病
- 第274节 对儿童的虐待和漠视
- 第275节 中毒
- 第276节 外伤
- 第二十七章 事故与意外伤害
- 第277节 烧伤
- 第278节 电击
- 第279节 放射损伤
- 第280节 高温损害
- 第281节 低温损害
- 第282节 高山病
- 第283节 淹溺
- 第284节 潜水病
- 第285节 航空旅行医学
- 第286节 中毒
- 第287节 毒性咬伤和蜇伤
- 第二十八章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