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下针分寸
夫言气实者热。气虚者寒也。针实者。以右手持针。左手捻按开针穴以泻之。针虚者。以左手闭针穴以补之。补泻之时。与气开阖相应。是谓针容以豆。补泻之理也。又虚者。徐而疾实者。疾而徐。徐即是泻。疾即是补。补泻之法一根据此也。下针之时。捏取穴。置针于荣上三十六息。以左手捏穴令定。法其地不动。右手持针。象其天而运转也。于此三十六息。然定得针。右手存意捻针。左手捏穴。可重五两以来。计其针如转如不转。徐徐下之。若觉痛。即可重二两。若不觉。以针下之入。人荣至徐。卫至疾。得气如有鱼食钩。即得其病气也。量其轻重。经以取之。名曰疾徐者。至病即得气。欲出针时。子午缓缓而出。令引病气不绝。名曰徐也。既引气多。一向无补。名之曰泻。问曰。凡下针时。若是为好。答曰。徐徐下之。坚持为实。凡下针先须持针坚得安稳。不用饱食。亦不用空肚。患人欲针者。有乘车来者。有步行来者。如人行十里许。须令坐息。安神定气。乘车者。如人行三里许。患人嘿嘿而不言。安久坐候。气脉安定。乃可下针。又云。夫针之者。不离身心。口如衔索。目欲内视。消息真气而不得妄行针。针入一分。知天地之气。针入二分。知呼吸之气。针入三分。知逆顺之气。针皮毛者。无伤肌肉。针肌肉者。无伤筋脉。针筋脉者。无伤骨髓。针骨髓者无伤诸络。东方甲乙木。主人筋膜。南方丙丁火。主人血脉。西方庚辛金。主人皮毛。北方壬癸水。主人骨髓。中央戊己土。主人肌肉。针伤筋膜者。令人视失魂。针伤血脉者。令人烦乱。针伤皮毛者。令人上气失魂。针伤骨髓者。令人呻吟失志。针伤肌肉者。令人四肢不收失智也。刺若中心一日死。刺若中肝五日死。刺若中肾六日死。刺若中肺三日死。刺若中脾十日死。刺若中胆一日半死。
又云。勿刺大醉。勿刺大怒。勿刺大劳。勿刺大饱。勿刺大饥。勿刺大渴。勿刺大惊。
以上古之深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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