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医对病服药之误论
小儿气血未充实,一生盛衰之基,全在幼时,为其父母者,若不经心护持,大则夭亡,小则遗害终身,此饮食之宜调,而药饵尤当慎也。今世之为人父母者,一见小儿有病,亦知着急。但吝惜财物,不为延医疗治,到药肆述病状以市药,与儿服食以望愈病。或无医药常识,不知生理,妄作聪明,仅据俗传之丹方,对症与儿服药。如此之治疗疾病,焉能得到圆满的结果呢?况病有内伤外感之不同,虚实寒热之各异,今欲执一种之丹药,治复杂不同之病症,凡稍有识者,必知其不能去病,而反添病也。夫有是病,而用是药,则病受之;无是病,而用是药,则元气受之。小儿之元气薄弱,抵抗的力量能有几何?无因受斯损伤,而变生不测,为父母者虽知悔恨,亦何补于事实也。兹举数条不经医治,自行与儿服药之谬误于下,使为父母者知所戒惧,于不知不觉中,保全小儿之生命,当不在少处也。常见有爱子者,因其黄瘦,无以为忧,辄以肥儿丸、保和丸之类,使之常服。不知肥儿丸中苦寒克消之品甚多,服久能败元阳,能损胃气,欲其儿肥也,适足以瘦儿∶欲其保和者,适足以违和耳。又如抱龙丸之类降痰清热药,亦不可轻服屡用。一富家之儿,每多痰饮,时或惊叫不安。每遇儿有病,亦不论其何病,动以此丸一投而愈。彼时以为神丹,无此灵验,连续与服数十次。及儿长也则一无所知,凝然一痴物而已。岂非暗损元神,寒品藉香味药入知觉神经所致也。又如市售之保赤散及救急散等药,尤不可率尔与儿服用。该两种药均以巴豆霜为君,逐风降痰为佐,其性猛烈无比,服之在上可立吐,在下可立泻。以之治儿停食痰积,偶一服之,去病甚快,尚无大害。若常服之,较前诸药祸害尤甚。至对于有外感及时令传染之 痧痘疹等温病,更绝对的为禁剂。一经误服,温毒外感立即内陷,症成不救。虽再服神丹,亦莫能使已内陷之外感温毒,再行复出于外也。盖保赤散、救急散,治内伤症及急惊风,或痰火实症则可,用其 悍攻下之力,以荡涤其病。若虚弱之症及慢惊风,脾肾均已亏极,何能再受任此猛烈性之药品。寻见病未能去,而元气先脱也。故小儿一经证明有病,为父母者须谨慎将事,万不可稍有迁就,或吝惜医金。必须延请名医,对症治疗,虽病型已至绝境,终于不能救治,亦自无愧于心。不然是庸愚之爱,以为是药均可治病,不管何项疾病,胡乱与儿服之,焉能有良善的结果。小儿有病身体即已受伤,而复用药伐之,是欲保之,反而害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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