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
哮喘是一种存在气道狭窄的疾病,由某些炎性刺激产生的气道高反应性所致,其气道狭窄具有可逆性。
在美国,哮喘患者大约有1000万,而且愈来愈普遍。1982-1992年期间,哮喘患者增加了42%。病情似乎也逐渐加重,更多的患者需要住院治疗。1982-1992年期间,美国哮喘的死亡率增加了35%。
【病因】
哮喘患者,其气道狭窄可继发于多种刺激反应,但这类刺激对正常肺内气道并不产生影响。许多刺激可诱发气道狭窄,如花粉、尘螨、动物皮毛、烟雾、冷空气及运动等。哮喘发作时,支气管平滑肌收缩,导致支气管痉挛,炎症导致气道水肿以及粘液分泌增多等,均可造成气道口径缩小(称为支气管收缩);气道狭窄后,呼气和吸气均更加费力。
气道的一些细胞,特别是肥大细胞,被认为与气道狭窄的发生有关。整个气道的肥大细胞可释放组胺和白三烯等介质,导致平滑肌收缩,粘液分泌增加,和白细胞向病灶趋化。某些物质亦可刺激肥大细胞释放介质,如花粉、尘螨或动物皮毛。然而,无特定过敏原的人群亦常罹患哮喘及出现哮喘严重发作。哮喘患者活动或呼吸冷空气时,可发生相似的反应。精神紧张和焦虑亦可促使肥大细胞释放组胺和白三烯。哮喘患者的气道内常有的嗜酸性细胞,亦可释放介质,包括白三烯和其他物质,导致气道狭窄。
哮喘发作时,平滑肌痉挛导致气道狭窄。粘膜发生炎性水肿、粘液分泌增多,进一步加重气道狭窄。
【症状和并发症】
哮喘发作的频率和程度差异较大。有些哮喘患者大多数时间无症状,偶尔有短暂而轻微的呼吸困难。另一部分患者则大多数时间存在咳嗽和喘息,并在病毒感染、运动、接触过敏原或刺激物后出现严重发作。大哭或大笑亦可引起症状复发。
哮喘可突然发病,出现喘息、咳嗽及呼吸困难。患者呼气时,哮鸣特别明显。有时,哮喘亦可缓慢发病而逐渐加重。在这两种情况下,患者通常首先感到呼吸困难,咳嗽,或胸部紧缩感。发作时间可持续数分钟,亦可数小时或数天。胸部或颈部发痒可能是一个较早期的症状,特别是儿童患者。有些患者以夜间或运动时干咳为唯一的症状。
哮喘发作期间,呼吸困难可较为严重,使患者产生焦虑感。患者本能地采取前倾坐位,使用颈部和胸部肌肉辅助呼吸,但仍感气促。呼吸活动的增加和焦虑常引起出汗。
发作极为严重的患者仅能说出数个单词,就必须停止讲话,进行呼吸。此外,由于几乎无气体进出肺脏,哮鸣音可以消失;由于严重缺氧,患者出现精神失常、嗜睡、皮肤青紫(发绀),必须进行紧急处理。即使是严重发作的患者,亦可以完全恢复。
少数情况下,部分肺泡发生破裂,空气漏出并积聚在胸腔(覆盖肺脏表面两层胸膜之间的腔隙)和胸内器官的周围,导致呼吸困难加重。
【诊断】
哮喘的诊断主要依据患者的典型表现。数小时或数天内进行反复肺通气检查,如结果提示气道狭窄可以改善和逆转,则可确定诊断。对首次检查无气道狭窄的患者,可让其吸入小剂量(低于可影响正常人的剂量)的支气管收缩剂,如果吸入后患者发生气道狭窄,则可作出哮喘的诊断。
亦可用肺量计评价气道阻塞程度和治疗反应。一种小的峰速仪可检查最大呼气流速(呼气的最快速率),患者通常可用该法在家中监测哮喘的严重程度。一般情况下,最大呼气流速在早上4~6时最低,在下午4时最高。如果不同时间患者最大呼气流速的变化超过15%~20%,提示为轻至中度哮喘发作。
引起哮喘发作的诱因,通常较难确定。皮肤过敏试验有助于确定介导哮喘发作的过敏原,但该法所检出的致皮肤过敏物质,可能并非是促发哮喘的过敏原,仍需观察患者接触该过敏原后,能否诱发哮喘发作。如果疑有特定的过敏原,测定血中针对该过敏原的抗体水平,则可以确定其敏感程度。
如果诊断哮喘的依据不够或需要确定哮喘的诱发因素时,可进行支气管激发试验。由于该法可促发气道狭窄,因此具有诱发哮喘严重发作的危险。首先,检查者用肺量仪测定患者的第1秒最大用力呼气量(FEV1);然后,让患者吸入稀释的过敏原溶液,吸入15~20分钟后,再次进行肺量仪检测。如果吸入过敏原后,FEV1值降低20%以上,则可确定该过敏原可诱发哮喘。
对运动性哮喘患者,可在踏板或固定的自行车运动前后测定FEV1值。如果运动后FEV1值降低15%以上,提示患者的哮喘可为运动所诱发。
【预防和治疗】
如果哮喘诱因明确并得以避免,则可预防哮喘发作。对运动性哮喘患者,在活动前用药可避免发作。
大多数患者采用药物治疗后,可过着相对正常的生活。控制哮喘发作的急救措施与预防发作的维持治疗有一定的差异。
β-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是缓解哮喘发作和预防运动性哮喘的最佳药物。支气管扩张剂刺激β-肾上腺素能受体使支气管扩张。对全部β-肾上腺素能受体均有影响的支气管扩张剂,如肾上腺素,可引起心率加快、不安、头痛及肌肉震颤等副作用。主要作用于β2-肾上腺素能受体(存在于肺组织细胞)的支气管扩张剂,如舒喘宁,其副作用则轻微。
大多数支气管扩张剂在数分钟内起效,但维持时间仅为4~6小时。已有新的长效支气管扩张剂问世,但是由于它们不能迅速起效,多用于预防而非控制发作。支气管扩张剂经口服、注射或吸入均可发挥高效。吸入疗法可使药物直接到达气道内,故起效迅速,但当严重气道阻塞时药物则无法进入气道。支气管扩张剂经口服或注射可以到达阻塞的气道,但更易引起副作用,且起效较慢。
当哮喘患者需要大于推荐剂量的β-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治疗时,应到医院就诊。过量使用该类药物具有极大的危险。患者需要连续用药提示支气管痉挛严重,可诱发呼吸衰竭和死亡。
茶碱是另一类支气管扩张药物。口服茶碱有多种剂型,包括短效的片剂、糖浆和长效的缓释胶囊和片剂。对严重发作者,可静脉使用茶碱。
对使用茶碱的患者,应密切监测其血中茶碱水平,因为血中药物浓度过低时效果不佳,过高则可引起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或心脏病发作。哮喘患者首次应用茶碱时,可出现轻微恶心和震颤。在患者适应后,恶心和震颤可消失。使用大剂量时,可引起频繁心动过速和心悸,以及失眠、焦虑、呕吐和心脏病发作。
皮质类固醇通过阻断炎症反应,可显著减轻患者的症状。如果长期用药,通过降低气道对各种刺激的敏感性,则可逐渐减少哮喘的发作次数。
然而,长期口服或注射皮质类固醇可致伤口难以愈合,儿童生长发育迟缓,骨钙丢失,胃出血,白内障,血糖升高,饥饿,体重增加以及精神障碍。对严重的哮喘发作,一般可口服或注射皮质类固醇1~2周。对需长期用药者,通常给予皮质类固醇吸入,因为该法可使肺内的药物浓度比机体其他部位高50倍;在其他方法治疗无效时,开始考虑选用皮质类固醇长期口服疗法。
色甘酸钠(cromolyn)和奈多罗米(nedocromil)可抑制肥大细胞释放炎性物质,缓解气道收缩。它们对预防哮喘发作有效,但不能控制哮喘发作。对儿童哮喘和运动性哮喘,效果尤佳。色苷酸钠和奈多罗米使用非常安全,但其价格较贵,即使在患者无症状期间亦必须定期规律用药。
抗胆碱能药物如阿托品和溴化异丙托品等,可阻断乙酰胆碱所致的支气管平滑肌收缩和粘液分泌亢进。对已用b2-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的患者,该类药物可使其支气管进一步扩张。然而,它们对哮喘的治疗仅具辅助效果。
哮喘发作的治疗
哮喘发作的治疗是尽可能快地使气道通畅。大多数预防用药均可用于控制发作,但需加大剂量和改变给药途径。可用手控吸入器给予β-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当呼吸困难严重时,尚可用雾化器给药。雾化器可使空气或氧气在压力的推动下经过药液,产生气雾而吸入。雾化器可持续产生气雾,故不需患者进行呼吸配合。对哮喘发作治疗作用较差的方法有皮下注射肾上腺素或博利康尼以及静脉输注氨茶碱。重症及其他方法治疗无效的哮喘患者,应考虑皮质类固醇静脉注射治疗。
由于重症哮喘患者常有低氧血症,在接受其他治疗的同时,应给予氧疗。对有脱水征象者,应静脉补液。对疑有感染者,应给予抗生素治疗。
在重症患者的治疗期间,应检查患者血中的氧和二氧化碳水平,用肺量计和峰速仪检测肺功能,以及胸部X线检查。对使用β-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和氨茶碱治疗后肺功能无明显改善或有严重的低氧血症或高碳酸血症的哮喘患者,应住院治疗。极严重的哮喘患者需要应用呼吸机辅助呼吸。
哮喘的长期治疗
β-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吸入是最常用而有效的哮喘治疗方法之一。大多使用定量吸入器,其内的压力可定量地将药物形成雾状。对使用定量吸入器有困难的患者,可使用储雾器。使用任何吸入器,均需采用适当的操作方法;如果使用不当,药物则不能到达气道。患者频繁使用气雾剂,提示其存在危及生命的哮喘;过量使用气雾剂亦可产生副作用,如心律失常等。
·避免哮喘发作的常见原因
最常见的室内致敏原为尘螨、羽毛、蟑螂及动物皮毛。任何避免接触上述物质的方法均可减少哮喘发作的次数和程度。通过移走壁毯和夏季用空调保持相对低的湿度(最好低于50%)可减少接触尘螨的机会。同样,使用特殊的枕头和褥垫亦可降低接触尘螨的机会。不喂养猫和狗可明显减少动物皮毛。
刺激性气味如香烟烟雾,亦应避免。有些哮喘患者,阿司匹林及其他非类固醇抗炎药可诱发哮喘。酒石黄、某些药片或食物中使用的黄色物质,亦可诱发哮喘。哮喘患者在色拉店就餐或饮用啤酒或红酒后,其内的亚硫酸盐(通常作为食物防腐剂)可诱发哮喘。
定量吸入器的使用步骤
1.摇动吸入器
2.呼气1~2秒钟
3.将吸入器放入口腔,开始缓慢呼吸
4.在吸气开始时,在吸入器顶部加压
5.继续吸气直到肺完全扩张(需时3~6秒钟)
6.屏住呼吸4~6秒钟
7.呼气,5~7分钟后重复一次
如单用定量吸入器4~6周,仍不能控制症状,则需加用色甘酸钠或吸入皮质类固醇。如果症状持续存在,尤其在夜间,需加用茶碱口服。

- 哮喘《默克家庭诊疗手册》
- 哮喘《默克家庭诊疗手册》
- 哮喘《中医名词词典》
- 哮喘《基因与疾病》
- 哮喘《小儿常见病单验方》
- 哮病章《医学妙谛》
- 哮喘《气功外气疗法》
- 哮病论《症因脉治》
- 哮喘《中医词典》
- 哮病喘证先兆《中医疾病预测》
- 哮喘《凌临灵方》
- 哮病《中医内科学》
- 哮喘《医学正传》
- 哮病《仁术便览》
- 哮喘《明医指掌》
- 哮病《症因脉治》
- 哮喘《丹溪心法》
- 哮病《证治汇补》
- 哮喘《友渔斋医话》
- 哮拔《中医词典》
- 哮喘《奇效简便良方》
- 哮《针灸聚英》
- 哮喘《秘传证治要诀及类方》
- 哮《金匮钩玄》
- 哮喘《脉因证治》
- 哮《也是山人医案》
- 哮喘《中医儿科学》
- 哮《医旨绪余》
- 哮喘《叶天士医案精华》
- 哮《丹溪治法心要》
- 哮喘《针灸学》
《默克家庭诊疗手册》
- 第一章 前言
- 第二章 编译人员
- 第三章 致读者
- 第四章 基础
- 第五章 药物
- 第5节 药物概述
- 第6节 药物的给药途径、分布和排泄
- 第7节 药物动力学
- 第8节 影响药物作用的因素
- 第9节 药物与衰老
- 第10节 药物的不良反应
- 第11节 药物治疗的依从性
- 第12节 非专卖药物
- 第13节 非处方药物
- 第六章 心血管疾病
- 第14节 心脏和血管的生物学特征
- 第15节 心脏疾病的诊断
- 第16节 心律失常
- 第17节 心力衰竭
- 第18节 心肌病
- 第19节 心脏瓣膜疾病
- 第20节 心脏肿瘤
- 第21节 心内膜炎
- 第22节 心包疾病
- 第23节 低血压
- 第24节 休克
- 第25节 高血压
- 第26节 动脉粥样硬化
- 第27节 冠状动脉疾病
- 第28节 周围动脉疾病
- 第29节 主动脉瘤和夹层动脉瘤
- 第30节 静脉和淋巴系统疾病
- 第七章 肺和气道疾病
- 第31节 呼吸系统生理学
- 第32节 呼吸系统疾病的诊断性检查
- 第33节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 第34节 肺栓塞
- 第35节 支气管炎
- 第36节 支气管扩张症和肺不张
- 第37节 阻塞性气道疾病
- 第38节 职业性肺病
- 第39节 过敏性肺病
- 第40节 浸润性肺病
- 第41节 肺炎
- 第42节 肺脓肿
- 第43节 囊性纤维化
- 第44节 胸膜疾病
- 第45节 肺癌
- 第八章 骨骼、关节和肌肉疾病
- 第46节 骨骼、关节和肌肉
- 第47节 骨质疏松症
- 第48节 佩吉特骨病
- 第49节 骨肿瘤
- 第50节 骨关节炎
- 第51节 关节和结缔组织疾病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银屑病性关节炎
- 盘状红斑狼疮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硬皮病
- 斯耶格伦综合征
- 混合性结缔组织疾病
- 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
- 复发性多软骨炎
- 脉管炎
- 结节性多动脉炎
- 风湿性多肌痛
- 颞动脉炎
- 韦格纳肉芽肿
- 赖特尔综合征
- 贝切特综合征
- 强直性脊柱炎
- 第52节 痛风和假性痛风
- 第53节 骨与关节感染
- 第54节 夏科关节病
- 第55节 肌肉、滑囊和肌腱疾病
- 第56节 足病
- 第57节 运动性损伤
- 第58节 锻炼与体能
- 第九章 脑和神经疾病
- 第59节 神经生物学
- 第60节 神经检查及辅助检查
- 第61节 疼痛
- 第62节 头痛
- 第63节 眩晕
- 第64节 睡眠障碍
- 第65节 肌无力
- 第66节 肌营养不良及相关疾病
- 第67节 运动疾患
- 第68节 多发性硬化及相关疾病
- 第69节 脊髓疾病
- 第70节 周围神经疾病
- 第71节 颅神经疾病
- 第72节 嗅觉和味觉障碍
- 第73节 癫痫
- 第74节 脑卒中及相关疾病
- 第75节 脑外伤
- 第76节 谵妄与痴呆
- 第77节 昏睡与昏迷
- 第78节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 第79节 神经系统肿瘤
- 第十章 精神疾病
- 第80节 精神卫生概述
- 第81节 心身疾病
- 第82节 躯体形式障碍
- 第83节 焦虑性障碍
- 第84节 抑郁症和躁狂症
- 第85节 自杀行为
- 第86节 进食障碍
- 第87节 性身份和性心理障碍
- 第88节 性功能障碍
- 第89节 人格障碍
- 第90节 分离性障碍
- 第91节 精神分裂症和妄想性疾病
- 第92节 药物依赖和成瘾
- 第十一章 口腔和牙齿疾病
- 第十二章 消化系统疾病
- 第99节 消化系统生物学
- 第100节 消化系统疾病的检查方法
- 第101节 食管疾病
- 第102节 胃和十二指肠疾病
- 第103节 肛门和直肠疾病
- 第104节 胰腺疾病
- 第105节 消化不良
- 第106节 胃肠炎
- 第107节 肠运动异常性疾病
- 第108节 炎性肠病
- 第109节 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
- 第110节 消化吸收不良综合征
- 第111节 憩室病
- 第112节 胃肠道急症
- 第113节 消化道癌肿和其他新生物
- 第十三章 肝胆疾病
- 第114节 肝脏和胆囊生物学
- 第115节 肝脏和胆囊疾病的诊断性试验
- 第116节 肝脏疾病的临床表现
- 第117节 脂肪肝、肝硬化和相关疾病
- 第118节 肝炎
- 第119节 肝脏的血管性疾病
- 第120节 肝脏肿瘤
- 第121节 胆囊疾病
- 第十四章 肾脏和尿路疾病
- 第122节 肾脏和尿路生物学
- 第123节 肾衰竭
- 第124节 肾炎
- 第125节 肾脏血管疾病
- 第126节 代谢性和先天性肾脏疾病
- 第127节 尿路感染
- 第128节 尿路梗阻
- 第129节 神经源性膀胱
- 第130节 尿失禁
- 第131节 尿路外伤
- 第132节 肾脏及尿路肿瘤和癌
- 第十五章 营养与代谢障碍
- 第133节 营养概述
- 第134节 营养不良
- 第135节 维生素和矿物质
- 第136节 水平衡
- 第137节 盐平衡
- 第138节 酸碱平衡
- 第139节 脂代谢障碍
- 第140节 肥胖症
- 第141节 卟啉症
- 第142节 淀粉样变性
- 第十六章 内分泌疾病
- 第143节 内分泌系统与激素
- 第144节 垂体疾病
- 第145节 甲状腺疾病
- 第146节 肾上腺疾病
- 第147节 糖尿病
- 第148节 低血糖症
- 第149节 多发性内分泌瘤综合征
- 第150节 多腺体缺乏综合征
- 第151节 类癌
- 第十七章 血液疾病
- 第152节 血液生物学
- 第153节 输血
- 第154节 贫血
- 第155节 出血性疾病
- 第156节 白细胞疾病
- 第157节 白血病
- 第158节 淋巴瘤
- 第159节 浆细胞病
- 第160节 骨髓增生性疾病
- 第161节 脾脏疾病
- 第十八章 癌症
- 第十九章 免疫性疾病
- 第二十章 感染性疾病
- 第171节 感染性疾病的生物学
- 第172节 预防感染的免疫接种
- 第173节 抗感染药物
- 第174节 皮肤和皮下组织感染
- 第175节 脓肿
- 第176节 菌血症和败血性休克
- 第177节 杆菌感染
- 第178节 球菌感染
- 第179节 螺旋体感染
- 第180节 厌氧菌感染
- 第181节 结核病
- 第182节 麻风病
- 第183节 立克次体感染
- 第184节 寄生虫感染
- 第185节 真菌感染
- 第186节 病毒性感染
- 第187节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 第188节 防御功能受损者的感染
- 第189节 性传播疾病
- 第二十一章 皮肤疾病
- 第190节 皮肤生物学
- 第191节 皮肤病外用药物
- 第192节 瘙痒症
- 第193节 表浅皮肤疾病
- 第194节 皮炎
- 第195节 皮肤炎性反应
- 第196节 大疱性皮肤病
- 第197节 褥疮
- 第198节 汗腺疾病
- 第199节 皮脂腺疾病
- 第200节 毛发疾病
- 第201节 皮肤细菌感染
- 第202节 皮肤真菌感染
- 第203节 皮肤寄生虫感染
- 第204节 皮肤病毒感染
- 第205节 日光与皮肤损伤
- 第206节 色素障碍性疾病
- 第207节 皮肤良性增生
- 第208节 皮肤癌
- 第二十二章 耳鼻咽喉疾病
- 第二十三章 眼科疾病
- 第216节 眼和视力
- 第217节 屈光不正
- 第218节 眼外伤
- 第219节 眼眶病
- 第220节 眼睑和泪腺病
- 第221节 结膜病
- 第222节 角膜病
- 第223节 白内障
- 第224节 葡萄膜病
- 第225节 视网膜病
- 第226节 青光眼
- 第227节 视神经病
- 第二十四章 男性保健
- 第二十五章 妇女保健
- 第231节 女性生殖系统
- 第232节 激素与生殖
- 第233节 绝经
- 第234节 常见妇科疾患
- 第235节 闭经和子宫异常出血
- 第236节 多囊卵巢综合征
- 第237节 子宫内膜异位症
- 第238节 乳房疾病
- 第239节 女性生殖系统癌
- 第240节 不育症
- 第241节 计划生育
- 第242节 遗传疾病检查诊断
- 第243节 妊娠
- 第244节 高危妊娠
- 第245节 妊娠并发症
- 第246节 妊娠合并症
- 第247节 妊娠期用药
- 第248节 正常分娩
- 第249节 分娩期并发症
- 第250节 产褥期
- 第二十六章 儿童保健
- 第251节 新生儿和婴儿
- 第252节 新生儿和婴儿疾病
- 早产儿
- 过期产儿
- 小于胎龄儿
- 大于胎龄儿
- 产伤
- 呼吸窘迫综合征
- 暂时性呼吸增快症
- 早产儿呼吸暂停
- 肺动脉高压
- 胎粪吸入综合征
- 气胸
- 支气管肺发育不良
- 早产儿视网膜病
- 喂养和大便问题
- 坏死性小肠结肠炎
- 急腹痛
- 贫血
- 红细胞增多症
- 高胆红素血症
- 体温过低
- 低血糖
- 高血糖
- 低钙血症
- 高钠血症
- 胎儿酒精综合征
- 孕期滥用药物
- 惊厥
- 婴儿猝死综合征
- 第253节 新生儿和婴儿感染
- 第254节 出生缺陷
- 第255节 精神发育迟滞
- 第256节 患病儿童与家庭
- 第257节 幼儿的成长问题
- 第258节 青春期和青少年问题
- 第259节 细菌感染
- 第260节 病毒感染
- 第261节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 第262节 蛲虫感染
- 第263节 疑及感染引起的疾病
- 第264节 儿童癌症
- 第265节 胃肠道疾病
- 第266节 营养性疾病
- 第267节 代谢性疾病
- 第268节 内分泌疾病
- 第269节 骨骼肌肉系统疾病
- 第270节 脑性瘫痪
- 第271节 耳鼻咽喉疾病
- 第272节 眼科疾病
- 第273节 精神疾病
- 第274节 对儿童的虐待和漠视
- 第275节 中毒
- 第276节 外伤
- 第二十七章 事故与意外伤害
- 第277节 烧伤
- 第278节 电击
- 第279节 放射损伤
- 第280节 高温损害
- 第281节 低温损害
- 第282节 高山病
- 第283节 淹溺
- 第284节 潜水病
- 第285节 航空旅行医学
- 第286节 中毒
- 第287节 毒性咬伤和蜇伤
- 第二十八章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