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验他物及手足伤死

《洗冤集录》书籍目录

律云∶见血为伤。非手足者其余皆为他物,即兵不用刃亦是。

伤损条限∶手足十日,他物二十日。

斗讼 ∶诸啮人者,根据他物法。

元符敕申明《刑统》∶以靴鞋踢人伤,从官司验定∶坚硬,即从他物;若不坚硬,即难作他物例。

或额、肘、膝拶,头撞致死,并作他物伤痕。

诸他物是∶铁鞭、尺、斧头、刀背、木杆、棒、马鞭、木柴、砖、石、瓦、粗布鞋、衲底鞋、皮鞋、草鞋之类。

若被打死者,其尸口眼开,发髻乱,衣服不齐整,两手不拳,或有溺污内衣。

若在辜限外死,须验伤处是与不是在头,及因破伤风灌注致命身死。

应验他物及手足殴伤痕损,须在头面上、胸前、两乳、胁肋傍、脐腹间、大小便二处,方可作要害致命去处。手足折损亦可死,其痕周匝有血 ,方是生前打损。

诸用他物及头额、拳手、脚足、坚硬之物撞打痕损颜色,其至重者紫黯微肿,次重者紫赤微肿,又其次紫赤色,又其次青色。其出限外痕损者,其色微青。

凡他物打着,其痕即斜长或横长;如拳手打着,即方圆;如脚足踢,比如拳手(寸)〔手〕分寸较大。(凡伤痕大小定作(掌)〔拳〕足他物,当以上件物比定,方可言分寸)凡打着两日身死,分寸稍大,毒瓦斯蓄积向里,可约得一两日后身死;若是打着当下体死,则分寸深重,毒瓦斯紫黑,实时向里,可以当下体死。

诸以身去就物谓之磕。虽着,无破处,其痕方圆;虽破,亦不至深。其被他物及手足伤,皮虽伤而血不出者,其伤痕处有紫赤晕。

凡行凶人若用棒杖等行打,则多先在实处。其被伤人或经一、两时辰,或一、两日,或三、五日,以至七、八日,十余日身死。又有用坚硬他物行打,便致身死者,更看痕迹轻重。若是先驱 被伤人头髻,然后散拳踢打,则多在虚怯要害处,或一拳一脚便致命。若因脚踢着要害处致命,切要仔细验认行凶人脚上有无鞋履,防日后问难。

凡他物伤,若在头脑者,其皮不破,即须骨肉损也。若在其它虚处,即临时看验。若是尸首左边损,即是凶身行右物致打顺故也;若是右边损,即损处在近后,若在右前,即非也;若在后,即又虑凶身自后行他物致打。贵在审之无失。

看其痕大小,量见分寸。又看几处皆可致命,只指一重害处,定作虚怯要害致命身死。

打伤处皮膜相离,以手按之即响,以热醋罨(罨)〔之〕则有痕。

凡被打伤杀死人,须定最是要害处致命身死。若打折脚手,限内或限外死时,要详打伤分寸阔狭,后定是将养不较致命身死。面颜岁数,临时声说。

凡验他物及拳、踢痕,细认斜长、方圆,皮有微损。未洗尸前,用水洒湿,先将葱白捣烂涂,后以醋糟,候一时,除,以水洗,痕即出。

若将榉木皮罨成痕,假作他物痕,其痕内烂损黑色,四围青色,聚成一片而无虚肿,捺不坚硬。

又有假作打死,将青竹篦火烧烙之,却只有焦黑痕,又浅而光平。更不坚硬

1000余本中医古籍txt电子书免费下载

下载《洗冤集录》 电子书打不开?

下载所有中医书籍


返回《洗冤集录》书籍目录
  1. 验他物及手足伤死《洗冤集录》
  2. 验四关说《冯氏锦囊秘录》
  3. 验胎《中医词典》
  4. 验手足《冯氏锦囊秘录》
  5. 验胎《济阴纲目》
  6. 验手法《医述》
  7. 验胎法《妇人大全良方》
  8. 验尸《洗冤集录》
  9. 验胎法《医学心悟》
  10. 验生死症诀大小总论合参《冯氏锦囊秘录》
  11. 验胎法《女科证治准绳》
  12. 验舌苔《厘正按摩要术》
  13. 验胎有无《竹林女科证治》
  14. 验舌色论《伤寒大白》
  15. 验胎之法《评注产科心法》
  16. 验舌配方结语《临症验舌法》
  17. 验头面《冯氏锦囊秘录》
  18. 验舌决生死法《临症验舌法》
  19. 验未埋瘗尸首《洗冤集录》
  20. 验舌分脏腑配主方法《临症验舌法》
  21. 验五脏气绝症《幼科折衷》
  22. 验舌分阴阳法《临症验舌法》
  23. 验新生死诀《婴童类萃》
  24. 验舌分虚实法《临症验舌法》
  25. 验形察色《冯氏锦囊秘录》
  26. 验舌《冯氏锦囊秘录》
  27. 验形察色《冯氏锦囊秘录》
  28. 验寝寤《冯氏锦囊秘录》
  29. 验胸腹《冯氏锦囊秘录》
  30. 验内痈法《外科心法要诀》
  31. 验牙齿《冯氏锦囊秘录》

《洗冤集录》